文件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節、第1350條款的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的規定採用的條款
關於豪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的季度報告(「報告」),如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的文件,本人,簽署人根據根據已制定的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依據18 U.S.C.第1350條,據我所知,證明: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實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結果。
日期:2024年11月8日
通過: /s/ Beth Gerstein
姓名: Beth Gerstein
頭銜:首席執行官
(信安金融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