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節、第1350條款的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906條的規定採用的條款
關於Brilliant Earth Group,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Form 10-Q季度報告(「報告」),根據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資料,在此確認,我,簽署者,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按照18 U.S.C.第1350條,盡我所知: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方面均如實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結果。
日期:2024年11月8日
通過: /s/ Jeffrey。 Kuo
姓名: Jeffrey Kuo
首席財務官
(信安金融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