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32-1.htm

 

展示32.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书

根据此处表述的通报,本人特此以下列所列的能力和日期,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用的18 U.S.C.节1350,认证本人知晓:

 

我,Vininder Singh,特此根据修改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4(b)或规则15d-14(b)以及美国法典第1350条,证明豪利AI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所法案的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作者: /s/ Vininder Singh
    Vininder Singh
    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

 

2024年11月8日

 

上述证明仅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展示,并未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或作为Bullfrog人工智能控股公司或认证人员的单独披露文件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