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FORTREA控股有限公司。
第一修正案
限制性股票單位協議
這份首次修改限制性股票單位協議(以下簡稱“第一個修改案”)自2023年9月13日起生效, 2024年由德拉華州公司Fortrea Holdings Inc.簽訂的協議之間(“公司”)和托馬斯·H·派克(“受託人”).
前言
鑑於”,公司和受託人之前已經簽署了一份個人限制性股票單位協議,協議日期爲2023年8月17日(「RSU協議」),規定了根據2023年全員獎勵計劃向受託人授予定時限制性股票單位獎勵的條款和條件(“401(k)計劃的僱主貢獻”);
鑑於,計劃的第3.3.1節賦予管理發展和薪酬委員會(“委員會”)權力設定和修改每項獎勵的條款和條件(受到本處未涉及的某些限制的限制);
鑑於 第18.3節授予委員會對授予者如何被允許履行其預扣義務的廣泛自由裁量權; 而
鑑於,現時授予人RSU協議中名爲「預扣稅款」的部分要求授予人通過出售股票的方式履行其預扣義務,而公司和授予人都更傾向於授予人通過賣出來滿足其預扣義務; 和
鑑於特此,委員會希望修改RSU協議中的某些條款,明確規定受讓人將通過賣出部分股票以履行其預提義務。
現在,因此, 本協議的各方,意欲受其約束,特此達成以下協議:
1. 未在此定義的任何大寫詞語應當按照計劃或RSU協議中賦予其含義的方式解釋。
2. RSU協議中標題爲「預提稅款」的部分特此修正,刪除其全部當前措辭,並以以下措辭替換:
作爲此授予的條件,您同意最終承擔由於授予或限制性股票單位的授予或認股公司股份所產生的任何應納稅款或其他稅款。
如果公司或任何關聯公司確定與此授予或限制性股票單位的授予或認股公司股份有關的任何聯邦、州、地方或外國稅款或預提款項,除非公司酌情提供替代程序的通知,您同意通過指示公司選定的註冊經紀人賣出公司必須賣出的股票數量以履行公司的預提義務,扣除經紀人的佣金,並將此類銷售所得的款項匯款給公司。此類銷售應根據公司制定的強制性「賣出以應付」計劃進行,您在任何銷售行動方面不得自行決定。如果此類銷售所得款項超過公司的預提義務,公司將盡快向您支付超額款項。如果此類銷售所得款項少於公司的預提義務,您同意儘快向公司支付任何不足款項,包括通過工資預提。您承認公司和經紀人無須按特定價格安排此類銷售。在「賣出以應付」計劃的聯繫中,您同意簽署經紀人可能要求的任何文件,以完成股份出售和滿足公司的預提義務。
3. 除本修正案明確修改外,原RSU協議的條款和規定將繼續全文生效,如最初簽署而無修改或修訂。
4. 本第一修正案應受特拉華州法律的管轄、解釋和強制執行,不考慮此類法律的選擇條款。
5. 本第一修正案和原有RSU協議,經本第一修正案修改和修訂後,應構成並被解釋爲一項協議。
【簽名頁面如下】
據此證明,公司已委託其授權人簽署此受限股票單位協議的第一修正案,受贈人已在上文放置了受贈人的簽名,生效日期爲上述首次簽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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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ortrea Holdings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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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s/ 斯蒂爾曼 漢森 |
| 姓名: | Stillman Hanson |
| 標題: | 總法律顧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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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款人: | |
| | /s/ Thomas H. Pike Thomas H. Pi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