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根據18 U.S.C.第1350節,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採納所採取的措施
關於ringcentral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我,Vaibhav Agarwal,作爲公司的信安金融主管和財務主管,根據《美國法典》第18條第1350條以及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規定,特此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已進行修改;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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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8日 | /s/ Vaibhav Agarwal |
| 首席會計官 (信安金融財務負責人和財務會計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