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3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持有證券的受益擁有權初始聲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進行申報 或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進行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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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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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需要聲明的事件日期
(月/日/年) 11/01/2024 |
3. 發行人名稱 及
逐筆明細或交易代碼
阿波羅全球管理公司。 [ 阿波羅全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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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報告人員與發行人的關係
(勾選適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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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為修訂,原始申報日期
(月/日/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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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個人或合併/群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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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I - 非衍生證券的受益所有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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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證券標題(說明書 4) | 2. 受益所有的證券數量(說明書 4) | 3. 所有權形式:直接(D)或間接(I)(說明書 5) | 4.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說明書 5) |
普通股 | 14,029 | D |
衍生證券受益所有人名冊II (例如:puts、calls、warrants、期權、轉換證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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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衍生證券標題(指示4) | 2. 行使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 3. 衍生證券的證券標題和數量(指示4) | 4. 衍生證券的轉換或行使價格 | 5.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指示5) | 6.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指示5) | ||
轉換日期 | 到期日 | 標題 | 股份的數量或數量 |
回覆的說明: |
備註: |
附件 24: 授權書 // 基於成為阿波羅全球管理股東協議的一方,報告人可能被視為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成立“集團”。報告人否認對該集團被認定擁有但非由報告人直接擁有的任何證券擁有有利權益。本報告不應被視為報告人是集團成員或對報告人非直接擁有的任何證券有利益的承認。報告人除了在此的金錢利益範圍內,否認對證券擁有任何有利權益。 |
/s/ 巴里 J. cohen,代理律師 | 11/08/2024 | |
** 報告人簽名 | 日期 | |
提示: 每一類在直接或間接上所擁有的證券需分開報告。 | ||
* 如果本表格由超過一個報告人提交,請詳見指引4(b)(v)。 看見 指令 5 (b)(v). | ||
** 故意虛假陳述或遺漏事實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為,請參考 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注意:請提交三份表格副本,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請另提交附件頁面,以便提供額外信息。 看見第6條指引。 | ||
回應本表格所包含的信息收集不需要回覆,除非該表格顯示了一個當前有效的OMB號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