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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節的規定

我,Merchants Bancorp的首席執行官Michael F. Petrie,特此證明:

1.我已審閱了Merchants Bancorp的Form 10-Q季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3.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會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且已經:

4.註冊人的另一位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所定義)和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所定義),並且:

a) 我們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註冊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它的合併子公司,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向我們知曉,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 我們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依據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爲了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爲經外部目的而編制財務報表提供合理保證;

c) 我們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基於這樣的評估,提出了有關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止本報告覆蓋期;

d) 是否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公司最近財政季度內發生的任何會影響或可能會影響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變化(對於年度報告的情況,是公司的第四季度);

5.在我們內部財務報告的最新評估基礎上,公司的另一認證官和我已向公司稽覈師和董事會董事(或執行同等職能的人)披露了:

-內部控制設計或運作上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實質性缺陷,如果存在這些缺陷,則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且

-任何涉及與註冊人內部控制有重要職責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涉及實質問題。

2024年11月8日

/s/ 邁克爾·F·佩特里

日期

Michael F. Petrie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