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exhibit321-3q24grahamaflem.htm EX-32.1 文件

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我,多丽丝·哈金,证明:
关于美国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形式10-Q, 本人Graham A. Fleming,首席执行官,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以及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授权的采用,特此声明:我郑重声明,据我所知:
 
1.报表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 2024年11月8日
  /s/ graham A. Fleming
  graham A. Fleming
  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