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A) 3 ef20034528_ex31-a.htm EXHIBIT 31(A)

附件31(a)

首席執行官證明書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302條款

我,Robert J. McCormick,證明:

  1.
我已審閱過TrustCo Bank NY的10-Q表格;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沒有任何不真實陳述,也沒有遺漏任何必要陳述的情況使得所述陳述在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在當時的情況下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包括在本報告中,以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呈現了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截至本報告所載時間,以及包括這段時間;

  4.
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爲註冊人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定義在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中)以及內部控制制度過程(定義在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中)並已:

  a)
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程序,或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程序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以確保關於申報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了解,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
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以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按照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目的編制的財務報表;

  c)
在本報告中評估了申報人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這種評估在本報告中呈現了我們對披露控制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涵蓋期末的情況;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申報人最近財政季度(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申報人的第四財政季度)發生的影響重大或合理可能對申報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重大影響的任何內部控制變化;

  5.
申報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內部控制審計最新評估向申報人的核數師和申報人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a)
所有可能對申報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或運行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點;

  b)
有關本註冊人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在試圖影響本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詐問題已在本登記人的最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中揭示。

日期: 2024年11月8日
 
   
/s/ Robert J. McCormick
   
Robert J. McCormick
 
主席、總裁和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