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2.3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团队公司2024年9月30日截至的第三季度报告(即本报告)与证券交易委员会申报的文件10-Q有关,我,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Matthew E. Acosta,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的规定进行证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15 U.S.C. 7800万或78o(d));和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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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Matthew E. Acosta | |
Matthew E. Acosta 副总裁,首席财会官 (主管会计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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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