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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

我,S. L. Karsanbhai,证明:

1. 我已审阅过Emerson Electric Co.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2.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未真实陈述重大事实的声明,也不包含对使所述陈述在发表时的相关情况下具有误导性的材料事实的重要省略,对于该报告所覆盖的期间。

3. 根据我所知,基本报表以及本报告中包括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注册者截至及本报告所呈现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注册申报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为注册申报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的)并已:

a) 设计此类披露控制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此类披露控制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注册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及时告知我们,尤其是在准备本报告期间;

b) 设计了有关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设计了此类内部控制,以便合规地准备外部目的的财务报告,并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提供对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合理保证;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基于该评估,介绍了我们对披露控件和程序效力的结论,截至本报告覆盖期末;

d) 披露了本报告中发生的注册人内部控制变化;
在注册人的最近财政季度内(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政季度),已披露形成或可能对注册人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注册人内部控制变化;

5. 注册人的其它认证主管及我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评估的最新结果,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披露:

在内部财务报告的设计或操作中,所有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涉及的金额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1月12日/s/ S. L. 卡桑贝
S. L. 卡桑贝
总裁兼
首席执行官
艾默生电气公司




认证

我,I万. J. Baughman,证明:

1. 我已审阅爱默生电气公司的10-k表格年度报告;

2. 据我所知,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表述在相关情况下使其不真实的重大事实,就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而言;

3. 据我所知,包括在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准确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截至并涵盖本报告所呈现的期间;

4. 被审计者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为被审计者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和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义)并:

a) 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引发了这些披露控制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被审计者(包括其合并附属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由那些实体内部的其他人员在特别准备本报告期间向我们通报;

b) 设计了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引发了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合乎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的财务报告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证;

c) 评估了被审计者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该评估在本报告涵盖期末呈报了我们对披露控制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一个财政季度(年度报告中注册人第四财政季度的情况)发生的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化;和

5.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报告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设计或操作内部控制中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弱点;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人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无论规模大小。
日期:2024年11月12日/s/ m. J. Baughman
     m. J. Baughman
执行副总裁,
首席财务官和
首席会计官
爱默生电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