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採納的18 U.S.C. 第1350節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Apogee Therapeutics,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Form 10-Q季度報告,根據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公司的各位簽字官員認證,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根據18美國法典第1350條規定,其最大程度地了解到: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作者: |
/s/ Michael Henderson萬.D. |
|
|
|
Michael Henderson萬.D. |
|
|
|
首席執行官 |
|
|
|
|
|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作者: |
簡·普里切特·亨德森 |
|
|
|
簡·普里切特·亨德森 |
|
|
|
首席財務官 |
上述認證僅用於附在根據《18 U.S.C. §1350》提供的報告之後,並非爲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修訂案的目的,不得被引用於公司的任何報告中,無論是在此日期之前還是之後,無論該報告中是否含有普遍引用語言。
注意:根據§906要求提供的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公司,並將由公司保留並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