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节,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所作的证明
关于Hour Loop,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以10-Q表格提交)以及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我,Sam Lai,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兼临时首席财务官,根据18 U.S.C. 第1350条款,并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要求,谨此证明,根据我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款的要求;以及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s/ Sam Lai |
Sam Lai | |
首席执行官兼临时致富金融首席财务官(主要执行官和信安金融首席财务官) |
本证明附于此季度报告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填写的10-Q表格,除非根据该法案的要求,否则不应被认为是 公司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提交的文件(经修订)(“交易所法”)。该证明 不会被视为包含在任何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或 交易所法提交的文件中,除非公司具体引用将其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