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13G/A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
(第二修訂)*
東京生活方式有限公司。
(發行者名稱)
American Depositary Shares, each representing one
"普通股"
(證券類別的標題)
98741L 101
(CUSIP號碼)
2024年9月30日
(需要提交本報告的事件日期)
勾選適當方框,指定文件檔案依據的規則:
☐ | 13d-1(b)規則 |
☐ | 13d-1(c)規則 |
☒ | 13d-1(d)規則 |
* | 本封面的其餘部分將填寫供報告人首次按照本表格對有關證券類別進行的初始申報,以及任何包含可能改變先前封面所提供披露的資訊的後續修訂。 |
本封面其餘部分所需之資訊,並非為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法案」)而被視為「已申報」,或受到法案中該條所規定之責任,但仍適用於法案之所有其他條款(但請參閱附註)。
CUSIP號碼 98741L 101 | 第2頁,共9頁 |
1. |
報告人姓名。 金山芽衣 |
2. |
如屬於一個群組的成員,請選中適當的框 (a) ☐ (b) ☒ |
3. | 證券交易委員會僅供內部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日本 |
數量 股份 有益地 每人擁有的 報告 人 隨著: |
5. | 唯一投票權 7,216,436* |
6. | 共同投票權 16,247,564* | |
7. | 唯一決策權 7,216,436* | |
8. | 如果在行(9)中的總金額不包括某些股份,請選中該核選框 13,575,104* |
9. |
每位報告人所擁有之受益淨額總額 23,464,000 |
10. | 檢查第(9)行中的總金額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 ☐
|
11. |
在行(9)中所代表的類別比例 55.6%** |
12. |
報告人類型 IN |
* | 代表 (i)由金山明先生個人持有的7,216,436股普通股,(ii)透過富信G. k.,一家根據日本法律成立、由金山先生及其家人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13,575,104股普通股,金山先生是該公司的管理成員,擁有投票和處分控制權,及(iii)由Grand Elec-Tech Limited持有的2,672,460股ADS形式的普通股。Grand Elec-Tech Limited已授權金山先生行使其普通股的投票權。 |
** | 所佔比例是基於2024年9月30日現有且流通的發行人42,220,206股普通股進行計算。 |
CUSIP編號98741L 101 | 第3頁,共9頁 |
1. |
報告人姓名。 富信G. k. |
2. |
如屬於一個群組的成員,請選中適當的框 (a) ☐ (b) ☒ |
3. | 證券交易委員會僅供內部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日本 |
數量 股份 具有益處 每個擁有的 報告 人 與: |
5. | 唯一投票權 0 |
6. | 共同投票權 13,575,104 | |
7. | 唯一決策權 0 | |
8. | 如果在行(9)中的總金額不包括某些股份,請選中該核選框 13,575,104 |
9. |
每位報告人所擁有之受益淨額總額 13,575,104 |
10. | 檢查第(9)行的總金額是否不包含某些股份 ☐
|
11. |
在行(9)中所代表的類別比例 32.2%* |
12. |
報告人類型 投資機構 |
* | 百分比是根據2024年9月30日發行和流通的發行者普通股42,220,206股計算。 |
CUSIP號碼98741L 101 | 第4/9頁 |
1. |
報告人姓名。 Zhiyong Chen |
2. |
如屬於一個群組的成員,請選中適當的框 (a) ☐ (b) ☒ |
3. | 證券交易委員會僅供內部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香港 |
數量 股份 有利地 每個人擁有 報告 人 與: |
5. | 唯一投票權 0 |
6. | 共同投票權 2,672,460* | |
7. | 唯一決策權 0 | |
8. | 如果在行(9)中的總金額不包括某些股份,請選中該核選框 2,672,460* |
9. |
每位報告人所擁有之受益淨額總額 2,672,460* |
10. | 檢查第(9)行的總金額是否不包括特定股份 ☐
|
11. |
在行(9)中所代表的類別比例 6.3%** |
12. |
報告人類型 IN |
* | 代表誌庸陳透過Grand Elec-Tech Limited間接持有的2,672,460股普通股(以ADS形式持有),Grand Elec-Tech Limited全數由誌庸陳擁有。 |
** | 百分比根據2024年9月30日已發行和流通的發行人42,220,206股普通股計算。 |
CUSIP號98741L 101 | 第5頁 共9頁 |
1. |
報告人姓名。 Grand Elec-Tech Limited |
2. |
如屬於一個群組的成員,請選中適當的框 (a) ☐ (b) ☒ |
3. | 證券交易委員會僅供內部使用
|
4.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英屬維爾京群島 |
數量 股份 Beneficially 每個人所擁有 報告 人 具有: |
5. | 唯一投票權 0 |
6. | 共同投票權 2,672,460* | |
7. | 唯一決策權 0 | |
8. | 如果在行(9)中的總金額不包括某些股份,請選中該核選框 2,672,460* |
9. |
每位報告人所擁有之受益淨額總額 2,672,460* |
10. | 檢查第(9)行的總金額是否不包括特定股份 ☐
|
11. |
在行(9)中所代表的類別比例 6.3%** |
12. |
報告人類型 投資機構 |
* | 代表由Grand Elec-Tech Limited直接持有的以ADS形式持有的2,672,460股普通股,該公司100%由Zhiyong Chen擁有。 |
** | 這個百分比是根據發行截至2024年9月30日為止的42,220,206股發行和流通的普通股計算的。 |
CUSIP編號98741L 101 | 第六頁 共九頁 |
項目 1。
(a) 發行者名稱:
東京生活方式有限公司。
(b) 主要行政辦公地址:
晴海大廈,日本墨田區言問2-5-9號,130-0022號。
條目 2。
(a) 提交文件的人的姓名:
(i) Mei Kanayama
(ii) Tokushin G. k.
(iii) Zhiyong Chen
(iv) Grand Elec-Tech Limited
(b) 主要業務地址,如果没有则为住宅:
(i) Mei Kanayama
Harumi 2-3-30-4810, Chuo-Ku, Tokyo, 1040053, 日本
(ii) Tokushin G. k.
6-10-3 Asumigaoka, Midori-ku, Chiba-shi, Chiba, Japan
(iii) Zhiyong Chen
Flat D26/F BLk 1 New Haven, 363 Sha Tsui Road
Tsuen Wan, Hong Kong
(iv) Grand Elec-Tech Limited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c) 公民身份:
(i) Mei Kanayama
日本
(ii) 得慶G. k.
日本
(iii) Zhiyong Chen
香港
(iv) Grand Elec-Tech Limited
英屬維爾京群島
(d) 證券種類:
美國存托股份,每份代表一份普通股
(e) CUSIP 號碼:
CUSIP編號98741L 101
CUSIP No. 98741L 101 | 第7頁 共9頁 |
ITEm 3. 若此聲明是根據SS.240.13d-1(b)或240.13d-2(b)或(c)檔案的,請勾選提交人是否為:
無適用。
第4條。擁有權。
本段落中請求的資訊已通過引用合併到這份13G表格的封面頁。
第5條。持有不到5%的類別。
不適用。
第6項。擁有超過5%股權 代表他人。
不適用。
第7項。購買所報告的證券的子公司之識別和分類 由母控股公司提供。
不適用。
第8項。群體成員之識別和分類。
參閱附件b。
第9項。通知群體解散。
不適用。
第10項。證書。
不適用。
CUSIP編號98741L 101 | 第8頁,共9頁 |
簽名
經過合理調查且據我所知並相信,我證明此聲明中提供的信息是真實、完整和正確的。
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By: | /s/ 金山芽衣 | |
名稱: | 金山芽衣 |
Tokushin G. k. | ||
By: | /s/ 金山芽衣 | |
名稱: | 金山芽衣 | |
Title: | Managing Member | |
By: | /s/ Zhiyong Chen | |
Name: | 陳志勇 | |
大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By: | /s/ 陳志勇 | |
Name: | 陳志勇 | |
Title: | 董事 |
CUSIP編號98741L101 | 第9頁,共9頁 |
展覽指數
附件A。 | 聯合申報協議 | |
附件b。 | 第8項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