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1.2
财务长签署核证
我,Greg Endo,证明:
1. 我已审阅了戊驼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的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 据我所知,本报告不包含任何重要事实不实的陈述,也没有遗漏必要说明的重要事实,以便使根据发表这些陈述的情况,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不会误导;
3. 据我所知,包含在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现了被登记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截至报告中呈现的各期;
4. 被登记人的其他核证负责人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项和程序(依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和为被登记人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财务报告(依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的定义),而我们已:
a. 设计了这样的揭露控制项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揭露控制项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被登记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在这些实体内部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特别是被我们得知;
我们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项以提供合理的保证,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准备财务报表;
评估了登记业者的披露控制项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表明了我们对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时,根据该评估;并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业者内部控制项发生的任何变化,这些变化发生在最近的登记业者财政季度内(在年度报告中为登记业者的第四个财政季度),这些变化已对登记业者的内部控制项造成实质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登记业者的内部控制项造成实质影响;并
登记业者的其他核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项的最新评估向登记业者的稽核员和登记业者的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了:
所有对登记业者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有合理可能对其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不善对其造成负面影响的设计或运作;并
涉及对登记业者内部控制项具有重大角色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其是否重要。
2024年11月12日
作者: /s/ Greg Endo
Greg Endo
财务长
(首席财务与会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