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款的证明。
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以及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规定,我,威廉·G·赖斯,Aptose Biosciences Inc.(“公司”)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特此证明,据我所知:
日期:2024年11月8日
/s/ 威廉·G·赖斯
姓名:威廉·G·赖斯,博士。
职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