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sprb-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豪利生物科技公司(下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以下简称“报告”),我特此根据《美国法典》第18 U.S.C. § 1350条款,并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认证: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签署人:

/s/ Samir Gharib

Samir Gharib

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