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2.2
依据认证
18 U.S.C.第1350节
根据采用的方式采纳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铁马收购 corp 的季度报告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季度报告,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 (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的财务长William J. Caragol,根据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据我所知,最好: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
2. | 报告内容公正地呈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及业绩的所有重大方面。 |
Dated: November 12, 2024
/s/ William J. Caragol | |
William J. Caragol | |
财务长 | |
(信安金融财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