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32.2
依據認證
18 U.S.C.第1350節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鐵馬收購 corp 的季度報告 (以下簡稱「公司」) 於2024年9月30日結束的季度報告,已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 (以下簡稱「報告」),我,公司的財務長William J. Caragol,根據美國法典第18條第1350條,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據我所知,最好: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並且 |
2. | 報告內容公正地呈現了公司財務狀況及業績的所有重大方面。 |
Dated: November 12, 2024
/s/ William J. Caragol | |
William J. Caragol | |
財務長 | |
(信安金融財務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