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a2024-3q10qex311.htm EX-31.1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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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
我,蒂莫西·K·弗拉纳根,证明:
1.我已审阅graftech international ltd的季度报告10-Q(「登记人」);
2.根据我的认知,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声明,也未忽略任何必要的重大事实,以便使所作的声明在所作声明的情况下不具误导性,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相关;
3.根据我的认知,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金融资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呈现了登记人在本报告所示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该登记者的其他证明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基本报表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为该登记者,我们已:
(a)设计了此类披露控制项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设计此类披露控制项和程序,以确保与登记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大信息能够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告知我们,特别是在本报告准备期间;
(b)在我们的监管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提供合理保证,为符合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的外部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项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陈述关于该披露控制项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该结论基于对该评估的结果,并以本报告所覆盖的期间结束时的状况为依据;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人在最近一期财政季度内(年报的情况下为登记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内部控制项的任何变更,这些变更已实质影响或可能合理地实质影响登记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项;
5.该登记者的其他证明官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过去最近的评估,向该登记者的稽核师以及该登记者董事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所有对对该登记者的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能力有合理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控制设计或运作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
(b)任何牵涉管理层或其他在报告中拥有重要角色的员工的诈欺行为,无论是否重大,均应涉及报告者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由:/s/ 蒂莫西k. 弗拉纳根
蒂莫西k. 弗拉纳根
行政总裁兼总裁
(首席执行官)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