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2024-3q10qex321.htm EX-32.1 文件

展示 32.1
根据认证
18 U.S.C. 第 1350 节,
根据所采用的
2002年萨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条款
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的规则和法规,本证书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交易法")向委员会申报,或十八条的责任,并不被视为已被引入根据已修订《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文件,尽管GrafTech International Ltd.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向委员会申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或已经进行根据已被引入其他与委员会申报的文件。
关于该报告,我,Timothy k. Flanagan,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总裁,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采用的18美国法典第1350条,保证拥有以下知识:
(1)该报告完全符合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允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由:/s/ 蒂莫西k. 弗拉纳根
蒂莫西k. 弗拉纳根
行政总裁兼总裁
(首席执行官)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