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的规则和法规,本证书不应被视为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交易法")向委员会申报,或十八条的责任,并不被视为已被引入根据已修订《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文件,尽管GrafTech International Ltd.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已向委员会申报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或已经进行根据已被引入其他与委员会申报的文件。
关于该报告,我,Timothy k. Flanagan,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和总裁,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采用的18美国法典第1350条,保证拥有以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