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NV5 Global,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在今天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表格10-Q(“报告”),公司的董事长Dickerson Wright和公司的首席财务官Edward Codispoti各自依据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3a-14(b)或15d-14(b)规定,以及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采纳的18 U.S.C.第1350条,保证其最好的知识水平表示: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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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迪克森·赖特 |
| Dickerson Wright 执行主席 |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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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爱德华·科迪斯波迪 |
| Edward Codispoti 首席财务官 |
本认证随本季度十大控件报告(Form 10-Q)一起附送,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规定,除非该法律要求,否则不得视为公司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第18条目的目的而提交的文件。此认证不得被视为已经包含在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交易法》的任何申报中,除非公司特别将其纳入。
按照《交易法》第13a-14(b)或第15d-14(b)规定,签署的本书面声明的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要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