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报告”),由Perella Weinberg Partners(“公司”)在此日期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我根据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的规定以及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要求,谨此证明, 根据我的最佳知识: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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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11月8日 | | 作者: | /s/ 安德鲁·贝德纳 |
| | | 安德鲁·贝德纳 |
| | | 首席执行官 |
| | | 签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