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10-Q表格),由Perella Weinberg Partners(“公司”)于本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我根据18 U.S.C. § 1350、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 906的规定,作出如下声明:我在此确认,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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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11月8日 | | 作者: | /s/ 亚历山德拉·戈茨查尔克 |
| | | 亚历山德拉·戈特沙尔克 |
| | | 首席财务官 |
| | | (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