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globalstaracq_ex31-2.htm EXHIBIT 31.2

 

展览 31.2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制定和通过的规则13a-14(a)和15d-14(a)的证明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制定和通过的规则进行证明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302条。

 

我,崔珊,证明:

 

  1. 我已审查了全球货币星际收购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以使根据制作这些表述的情况,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陈述不具有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陈述;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报告期内报告的注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注册登记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为注册登记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款定义),并已:

 

  a)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设计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我们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简明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在编制本报告期间特别知晓;

 

  b) ( 尚未在检讨委员会公告的33-8238/34-47986和33-8392/34-49313段省略);

 

  c) 评估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样的评估,在本报告中提出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期间末;

 

  d) 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有关注册人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已经或者可能会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且

 

  5. 注册机构的其他核实官员和我已根据我们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机构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a) 对所有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进行评估,这可能会对注册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由: /s/ 崔山
    崔山
    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及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