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
辛普森製造公司及附屬公司
第1350條證明
以下簽名之人,Mike Olosky和Brian J. Magstadt,分別為德拉瓦州公司Simpson Manufacturing Co., Inc.(以下稱「公司」)的正式選舉及現任首席執行官及財務長,特此證明公司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的10-Q表格季報全面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條的要求,並且該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實質方面公正呈現公司的財務狀況及經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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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8日 | | | 由 /s/Mike Olosky |
| | 邁克·奧洛斯基 |
| | 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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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作者 /s/布萊恩·J·馬格斯達特 |
| | | | 布萊恩·J·馬格斯達特 |
| | | | 財務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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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法典第18篇第63章第1350條的要求,已向辛普森製造公司提供了一份簽名的原始書面聲明,並將由辛普森製造公司保留,並在要求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
上述證明是根據§ 18美國法典第1350條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它並不是為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目的而提交的,並且不應納入公司在此日期之前或之後的任何提交中,不論該提交中是否有任何一般性納入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