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份代表 von 长益控股股份公司 在苏黎世 股份代表 von 长益控股股份公司 注册办事处在苏黎世 I. 基础 I. INTRODUCTION 第1条 – 公司名称和注册办事处 本公司名称下 长益控股股份公司 (长益控股有限公司) (Holding SA) 第1条 – 公司名称和注册办事处 根据瑞士《义务法典》(CO)第620条及以下条文,位于苏黎世的股份公司存在无限期间(“公司”)。 第2条 – 宗旨 第2条 – 宗旨 公司的宗旨是在瑞士和国外取得、持有、管理和出售各类公司的 股份。 公司也可以进行一切为实现公司宗旨直接或间接服务的交易和协议。 公司可以向其直接或间接的母公司,以及其母公司 直接或间接的子公司提供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资,并可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 征收各种其他公司的全部债务,在公司资产上设定抵押权或 受托转让形式,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有或无酬金。公司可在瑞士及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并购买、管理、持有和出售房地产。公司可获取、管理、转让、出售和授权专利、许可、商标及技术和工业知识。 II. 资本 II. SHARE CAPITAL 第3条 – 股本和股份 股本为瑞士法郎33,699,941.40元,分为每股面值为0.10瑞士法郎的302,455,664股名义股(Class A股),以及每股面值为0.01瑞士法郎的 345,437,500股名义股(代表投票权的股)。股本已全额出资。第3条a – 有条件股本 股份公司的股本最高可通过限额为1,004,246.10瑞士法郎增加,发行最多为10,042,461股全额出资的名义股,每股面值为0.10瑞士法郎(Class A股),行使董事会成员或独立顾问、服务伙伴或销售代理的权利时。股东的法定认股权被排除。通过行使权利购买A类股份及进一步转让A类股份受到章程第5条的转让限制。
3 第30条-A类股股票的资本频带 第30条-A类股股票的资本频带 公司拥有一个位于CHF 27,745,566.40(下限)和CHF 32,745,566.40(上限)之间的A类股股票资本频带。 在A类股股票的资本频带内,董事会有权在2028年5月25日或A类股股票资本频带提前到期之前一次或多次以任何数量增加或减少股本。 资本增加或减少可以通过发行高达2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CHF 0.10的股份(A类股股票)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取消面值为每股CHF 0.10的高达25,000,000股已发行股份(A类股股票)或通过增加或减少现有股份的面值来实现,或通过结合的资本减少和资本增加。 在资本增加的情况下,董事会将确定股份数量、发行价格、出资类型、发行时间、行使认购权的条件和股息权利开始的时间。 董事会可以通过银行或其他第三方进行坚定承销并向现有股东提供的方式增加新股份。 董事会有权限制或排除认购权交易。 未行使的认购权可由董事会注销,或将其或被授予但未行使的股份以市场条件投放或以其他方式在公司利益中使用。 董事会有权收回或限制现有股东就根据本第30条所发行的股份的认购权,并将这些权利分配给单一股东、第三方、公司或其任何集团公司:
当新股的发行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时;或者用于收购公司、公司的部分资产或股权,或用于资助或再融资进行任何此类交易或资助公司或其集团公司的新投资项目,包括收购产品、知识产权或许可证;或用于在某些地理、金融或投资者市场扩大公司的股东构成,为参与战略合作伙伴,或与在国内或外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新股有关;或用于授予超额配售选择权(Greenshoe)或认购附加股份的选择权给相应的首次购买者或承销商进行股份配售或出售;或用于董事会成员、执行委员会成员、员工、承包商、顾问或为公司或其集团公司提供服务的其他人员的参与;或为了以迅速灵活的方式筹集资本,如果不排除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股权,可能不可能,或者只有在很大困难或延迟或条件明显不利的情况下才可能进行。认购和收购A类股份以及A类股份的进一步转让受限于根据章程第5条的转让限制。
如果股本由于A类股份的条件性增资而增加,A类股份的资本范围上限和下限将相应增加,以反映由A类股份组成的股本增加的程度。在A类股份的资本范围内降低股本的情况下,董事会将决定降低金额的使用方式,如有必要。董事会也可以将降低金额用于完全或部分消除根据CO第653p条所述的负净值,或在CO第653q条所述的情况下同时降低股本并至少增加至之前的金额。
根据本条款3c条而发行的股份,可以限制或分配给单一股东、第三方、公司或其集团公司,以供董事会成员和公司或其任何集团公司的执行委员会成员参与。有关根据本条款3c条发行的股份的认购和收购,以及将这些权利分配给单一股东、第三方、公司或其任何集团公司,以供公司或其任何集团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委员会成员参与。购买和收购B类股份以及进一步转让B类股份受限于公司章程第6条的转让限制。若股本因B类股的条件性增加而增加,则B类股股本增加的范围将相应提高B类股的资本上限。
根据适用法律,公司可以随时将其普通股由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无需股东的批准。公司将承担与任何此类转换相关的成本。
第5条 - 股份登记簿和登记限制,指定代理人
公司应保持一个记录股东、专有股权人和指定代理人的股份登记簿,列出其名称、地址和国籍(法人实体的注册办事处)。
就公司而言,只有在股份登记簿中注册的股东、专有股权人或指定代理人才被承认为股东、专有股权人或指定代理人。公司仅承认每种已登记股份的一名代表。
股票的收购人可以根据要求记录股份登记簿中,作为拥有表决权的股东,前提是他们明确声明已获得这些股份并以自己的名义和账户持有,即没有有关赎回或归还相应股份的协议,并且他们承担与这些股份相关的经济风险。申请进入股份登记簿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交。
未明确声明要为自家账户持有股票(指定代理人)的人,在最高不超过商业登记所列股本的3%上将作为拥有表决权的股东记录在股份登记簿上。对于超过此登录阈值的股份,如果有关指定代理人声明所持有商业登记所列股本的0.5%或更多的股份的经济权益人的名称、地址、国籍和股份持有情况,则该指定代理人将作为拥有表决权的股东记录在股份登记簿上。
董事会有权与被提名人就其通知义务进行协议,并在个别情况下允许对本条款第4段的规定进行例外。董事会可以取消股份登记簿上的登记,并具有追溯性,若该登记是基于虚假或误导性资讯而进行的。董事会可以倾听相关股东或被提名人。有关股东或被提名人应立即获悉取消的消息。董事会应规范所有维护股份登记所需的指示,并可制定相应的法规或指南。董事会可以委托其职责。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会的邀请函中公告参与和表决权相关的股份登记截止日期。股份0.01瑞士法郎(表决权股)(b类股份)的拥有权转移或建立对其的使用权需要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可以因重大理由拒绝同意。重大理由被视为防止与公司竞争的收购方,或对此类公司拥有利益,雇用或以其他方式为此类公司工作的人士。董事会可以拒绝批准,而无需说明理由,如果董事会代表公司解决以公司、特定股东或第三方的名义购买股票,并确定该股票在批准申请时的实际价值。
此外,如果收购人未明确表示自己以自己的名义和账户收购了股份,并且没有关于相应股份的赎回或退还的协议,以及他承担与股份相关的经济风险,则可以拒绝同意。如果B类股份是通过遗产、财产分割、婚姻财产法或执行来取得的,董事会只能在代表公司向收购人提供以实际价值收购B类股份的条件时拒绝批准申请。实际价值应与A类股的市场价值相关联。
10. 审核年度报告,并就保留收益的分配以及特别是确定分红进行决议;
6. the approval of the annual accounts and the resolution on the allocation of the retained earnings, and in particular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dividend;
7. 制定中期股息并批准需要的中期财务报表;
7. the determination of the interim dividend and the approval of the interim financial statements required therefor;
8. 有关法定资本公积偿还的决议;
8. the passing of resolutions on the repayment of the statutory capital reserve;
9. 公司权益证券的撤牌;
9. the delisting of the Company's equity securities;
10. 解除董事会成员和执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
10. the discharge of the member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executive committee;
11. 根据第21条章程批准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的报酬;
11. the approval of the compensation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of the executive committee according to Art. 21 of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12. 根据法律或章程向股东大会保留事项的决议。
12. the adaption of resolutions on matters reserved to the general meeting by law or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rticle 8 – 召集和议程
Article 8 – Convocation and Agenda
The annual general meeting takes place every year within six months of the end of the financial year, a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s are convened as and when required.
The convocation to the general meeting shall be made by letter or electronic data transmission (incl. email) to the shareholders, usufructuaries and nominees or by way of announcement in the Swiss Commercial Gazette at least 20 days prior to the date of the meeting. The general meeting is conven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r, where necessary, by the statutory auditors. The liquidators and the representatives of bond creditors also have the right to convene general meetings.
The convocation of an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may also be requested in writing, indicating the agenda items and the proposals and, in case of elections, the names of the
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会议中,持有至少5%的股本或表决权的一位或多位股东可以要求在议程上列出一项事项。持有不少于0.5%的股本或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要求将某一事项列入议程。此类要求必须在会议前至少60天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指明议程事项和提案。召开会议的通知应包括:1. 一般会议的日期、开始时间、类型和地点; 2. 议程事项; 3. 董事会的动议及简短理由; 4. 如适用,与简短理由一起提出的股东动议; 5. 独立代理人的姓名和地址。最迟在常年大会之前的20天,应电子方式向股东提供年度报告、薪酬报告和任何会计师报告供检视。如果这些文件无法通过电子方式获得,任何股东都可以要求及时将这些文件的副本寄给他。不得就未得到妥善通知的议程事项进行投票; 例外情况包括根据股东的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特别审计和在股东要求下任命审计师的动议。
提出议案与未通过决议的议题无需事先通知。对已经通知的议程项目提出动议并讨论无须提前通知。
每名股东可以自行代表其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或由(i)一位不需要成为股东的第三方代表,以书面授权为基礏,(ii)其法定代表人,或(iii)独立投票代表代表。 董事会确定授权和指示的要求并可以颁布相关规则。 每年股东大会选举一位独立的投票代表。 任期将于下一次常年股东大会结束时结束。 可以再次进行选举。 如果公司没有经股东大会选出独立的投票代表,董事会将指定独立的投票代表参加下次股东大会。 除非法律或组织章程另有规定,股东大会以代表的股票多数进行表决和选举,排除弃权和空白无效票。 在票数相等的情况下,主席将有一票否决。 股东大会主席确定投票程序(包括公开票投、秘密票投、书面投票或电子投票)。 主席可以随时决定重复一个决议或选举,如果他/她认为投票有疑问。 然后将被视为未执行的决议或选举。
董事会的决议需要至少两成代表的票数及代表的股份名义值的多数,才能通过:
1. 公司业务目的的任何修改;
2. 股权股票的任何创设或取消;
3. 股份合并;
4. 限制股份转让性质以及对此类限制的任何修改或取消;
5. 有条件增资或引入一个资本预算;
6. 通过自有资本增加,资本投入,或以公司债务抵销方式增资,以及提供特殊优惠;
7. 改变股本货币;
8. 将持份证替换成股份;
9. 就海外举行董事会的条款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规定;
10. 在董事会引入主席的支配投票权;
11. 限制或取消认购权;
12. 改变公司的注册处所;
13. 公司的解散;
14. 取消股份的退市;以及
15. eingeführt wird eine gesetzliche Schiedsklausel. 15. die Einführung einer gesetzlichen Schiedsklausel. Die Beschlussfassung über Fusionen, Spaltungen und Umwandlungen richtet sich nach den Bestimmungen des Fusionsgesetzes. Die Anpassung von Beschlüssen über Fusionen, Aufspaltungen und Umwandlungen erfolgt gemäß den Bestimmungen des Schweizer Fusionsgesetzes. Statutenbestimmungen, die für die Annahme bestimmter Beschlüsse größere Mehrheiten als die vom Gesetz vorgeschriebenen erfordern, können nur mit der vorgeschlagenen Mehrheit angenommen werden. b. Verwaltungsrat b. Board of Directors Artikel 13 – Wahl und Zusammensetzung Artikel 13 – Ernennung und Struktur Der Verwaltungsrat des Unternehmens besteht aus mindestens drei Mitgliedern. Die Mitglieder des Verwaltungsrats, der Vorsitzende bzw. die Co-Vorsitzenden und die Mitglieder des Nominierungs- und Vergütungsausschusses werden jeweils von der Generalversammlung einzelnd für die Amtszeit von einem Jahr gewählt, die nach Abschluss der nächsten ordentlichen Generalversammlung endet. Eine Wiederwahl ist möglich. Wenn das Amt des Vorsitzenden vakant wird, ernennt der Verwaltungsrat aus seiner Mitte einen neuen Vorsitzenden für die verbleibende Amtszeit. Wenn das Amt eines Co-Vorsitzenden vakant wird, fungiert der andere Co-Vorsitzende als alleiniger Vorsitzender für die verbleibende Amtszeit. Ausnahme bilden die Wahl des Vorsitzenden bzw. der Co-Vorsitzenden und der Mitglieder des Nominierungs- und Vergütungsausschusses durch die Generalversammlung, der Verwaltungsrat konstituiert sich selbstständig. Der Verwaltungsrat kann bei Bedarf einen oder mehrere Vizevorsitzende, Delegierte sowie einen Sekretär wählen, der kein Mitglied des Verwaltungsrates sein muss. Jeder Co-Vorsitzende kann nach außen hin alle Befugnisse eines Vorsitzenden ausüben und die Gesellschaft wie ein Vorsitzender unter dem Titel Co-Vorsitzender vertreten.
董事长或联席主席的职责应在公司的组织规定中加以规定。否则,联席主席就执行其职责达成协议。与投票权或财产权相关的不同股份类别存在时,每个股份类别的股东有权在董事会上透过一名成员代表。董事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发生在公司利益下的所有支出,董事会成员有权获得全部费用的补偿。如果未得到保险或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公司资产中赔偿现任和前任董事会成员、执行委员会以及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员,使其免受所有已威胁、进行中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程序或调查 - 无论是民事、刑事、行政还是调查性的 - 的影响,以及他们或他们的继承人、执行人或管理员可能因实际行动、同意或遗漏,或关于其责任或被指控的职责的实际或被指控的行动的结果而导致的或将发生或遭受的所有成本、费用、损失、损害和花费。
当董事会的成员或执行委员会的一员,是或曾是其他法人公司、合伙公司、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公司的委托人时,因而有可能已经、正在或将来可能产生的任何索赔,若这个赔偿不涵盖一个经得起上诉、被证明犯有当董事会的成员或执行委员会的一员的法定职责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的最终判决或法院或有权管辖的政府或行政当局的判决,对这样的情况不予召回责任。董事会可能会向现役和前任的董事会成员和执行委员会成员预先支付以上一条款规定可赔偿的费用和开支,只要这些费用未涉及保险范围或由第三方预先支付。然而,如果其中任何人被判定,无需上诉的最终判决或法院或有权管辖的政府或行政当局裁定,被证明作为董事会成员或执行委员会的成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地违反他的法定职责,公司可以收回这些预付费用。
18位董事会成员由董事长或负责的联席主席召集,而在他/她阻碍下,则由副主席或其他联席主席召集。董事会的每位成员均可在指明理由的情况下要求董事长或负责的联席主席立即召开会议并无需耽搁。除非组织章程另有规定,董事会的决议以投票表决的多数通过。董事长或负责的联席主席将具有一票否决权。决议也可以书面通过或通过电子数据传输(包括电子邮件)进行,如果没有成员要求进行口头讨论。在通过电子方式进行决议时,无需签名。会议和决议应记录在会议记录中,由董事长或负责的联席主席以****员签署。董事会将在组织章程中规定出席人数,决议的通过以及管理的细节。第16条 - 信息和检查权每位董事会成员均可要求有关公司所有事务的信息。在会议上,所有董事会成员和执行委员会成员都有提供信息的义务。在会议之外,每位成员都可以向负责管理的人员请求有关业务的信息,并在董事长或负责的联席主席的授权下,也可以请求有关单独交易的信息。
就满足一项责任而言,每位成员均可向主席或分别向负责的联席主席提出要求,让其浏览书籍和档案。
若主席或负责的联席主席拒绝提供资讯、听证或检阅的请求,董事会将对此进行决议。
董事会的规定和决议,扩大董事会成员的信息和检查权利的,应保留。
Verwaltungsrat可以就未经法律、组织章程或组织规定转移或保留给股东大会或其他公司机构的所有事项进行决议。
董事会具有以下不可转移和不可撤销的职责:
1.公司的整体管理和发布所有必要指令;
2.确定公司的组织架构;
3.组织公司的会计、财务控制和财务规划系统;
4.任命和解雇负责管理和代表公司的人员;
5.全面监督负责管理的人员,特别是就遵守法律、章程、运营规则和指令的情况而言;
6.编制年度和管理报告、报酬报告,为股东大会做准备并执行其决议;
20 7. 提交破产保护申请并在公司超过负债情况时通知法院。 董事会可以将其决议的准备和执行或交易监督分配给委员会或单个成员。 它应确保向其成员进行适当的报告。 第18条–管理和代表权的委派 董事会可以根据组织规定将公司的管理完全或部分委派给单个成员或第三方。 组织章程应规范公司的管理,确定此目的所需的办事处,定义其职责,特别是规范报告。 如果公司业务的管理未被委派,则由董事会的所有成员负责。 第19条–提名和报酬委员会 提名和报酬委员会应由董事会至少三名成员组成。 提名和报酬委员会的成员将由股东大会分别选出并每年选出。 任期在完成下一次常年股东大会后结束。 可以重新选举。 如有空缺,董事会可以从其成员中选出代理成员,其任期延长至完成下一次常年股东大会。
董事会应任命提名和报酬委员会主席。提名和报酬委员会有以下的职责和权限:
1. 准备并定期审查与报酬相关的报酬制度和绩效准则;
2. 定期审查其实施情况,并就此提交相关动议和建议给董事会;以及
3. 准备关于董事会成员和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报酬的所有相关决议,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交相关动议和建议。
提名和报酬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报告应由董事会在规例中加以规定,并且可能成为组织规范的一部分。
董事会可以将进一步的任务交由提名和报酬委员会。
第20条 - 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报酬的一般原则
董事会成员的报酬可能由固定和变量的报酬要素组成。总报酬将考虑收件人的职位和责任水平。
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报酬可能由固定和变量的报酬要素组成。固定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报酬要素。变量报酬可能考虑特定绩效目标的达成。总报酬将考虑收件人的职位和
在表彰员工的工作的目标可能包括个人目标、公司、集团或其中某些部分的目标,或与市场、其他公司或可比标杆相关的目标,并考虑接受方的职位和责任级别。董事会或根据委派,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将确定绩效目标的相对权重和各自的目标值。补偿可以是现金、股票、期权或其他基于股份的工具或单位,或者以其他形式的福利支付。董事会或根据委派,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将确定赠与、授予、行使、限制和没收条件和期限。它们可能规定续期、加速或取消赠予和/或行使条件和期限,根据假定的目标达成支付或赠予补偿,或在预先确定事件发生时(例如所有权变更或就业或委托协议终止),进行没收。公司可以通过市场购买、自有库存或使用有条件的股份资本或资本备用来取得所需的股份。补偿可以由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支付。根据第21条 - 批准董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的最高补偿总额获得年度股东大会的单独批准,以如下方式分别解决董事会提案关于总补偿金额的事项:
23 1. 董事会的任期为直至下次常年股东大会结束;以及 1. 董事会的任期为直至下次常年股东大会结束;以及 2. 执行委员会为即将到来的业务年度。 2. 执行委员会为即将到来的业务年度。 董事会可以将相应的最高总额分为固定及可变报酬的最高总额,并将相应提议分开提交给股东大会独立批准。 董事会可以将相应的最高总额分为固定及可变报酬的最高总额,并将相应提议分开提交给股东大会独立批准。 若股东大会拒绝批准,则董事会可以在同一次或后续股东大会上提交新提议,并且公司或其集团公司可以支付薪酬,但需经股东大会事后批准。 若股东大会拒绝批准,则董事会可以在同一次或后续股东大会上提交新提议,并且公司或其集团公司可以支付薪酬,但需经股东大会事后批准。 第22条 – 为执行委员会的补充金额 第22条 – 为执行委员会的补充金额 若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最高总额不足以支付一名或多名成为执行委员会成员的人的报酬,而后者是在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委员会报酬后该期限内成为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则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被授权在已批准的报酬期间支付给该成员补充金额。 若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的最高总额不足以支付一名或多名成为执行委员会成员的人的报酬,而后者是在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委员会报酬后该期限内成为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则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被授权在已批准的报酬期间支付给该成员补充金额。 如果且在已批准的最高总额不足以支付在股东大会日期后晋升为执行委员会成员的人员的报酬,该金额将在下一次股东大会上批准。 每个报酬期间的补充金额不得超过执行委员会上次已批准的最高总额的40%。
董事会核准业务领导层的总报酬不得超过最大总额。第23条-董事会及业务委员会之外的授权数量。董事会成员或业务委员会在其他具有经济目的的公司中担任类似职能的授权数目受限制:1. 对于董事会成员,最多15个授权,其中不得超过5个在上市公司;2. 对于业务委员会成员,在上市公司最多2个授权。属于同一集团的不同法律实体担任或为同一集团工作的授权被视为一个授权。由公司或其集团公司指示董事会成员或业务委员会在On集团之外的其他拥有经济目的公司中担任类似职能的授权不受上述限制。董事会成员或业务委员会在协会、慈善机构、家族信托和基金会、信托和员工福祉基金会等没有经济目的的类似职能授与不受上述限制。董事会成员或业务委员会担任协会、慈善组织、家族信托和基金会、信托和员工福利基金会等具有经济目的的其他公司的类似职能,需获得On集团事先批准。
25 经董事会批准或如经授权,提名和酬金委员会批准。 董事会成员或执行委员会成员,在公司选举时,或者通过接受在On集团之外的法人实体担任职务时,不符合本条款的要求,应将其职务减至允许水平,直至多余职务的普通辞职日期,但最晚应在该选举或接受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此期间内他们仍然应以所有权利和义务成为董事会或执行委员会成员。 Article 24 – 合同涉及薪酬 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可以与董事会成员缔结有关其薪酬的协议。 其期限和终止受任期和法律的约束。 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可以与执行委员会成员签订固定期限或无期限的雇佣协议。 固定期限协议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可能会进行续约。 无期限的协议应具有最长十二个月的通知期限。 如果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与董事会或执行委员会成员在终止雇佣后达成非竞争协议,则对于此类非竞争协议支付的考虑不得按比例超过过去三个营业年度的报酬平均值。
第26条 - 贷款和信贷 董事会成员和执行委员会可以获得最多100万瑞士法郎的贷款和信贷,并且只能在市场惯例条件下获得。 Artikel 26 - 退休福利 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可以向董事会成员和执行委员会提供超出职业福利计划的退休福利,不得超过董事会成员或执行委员会成员上次支付的年薪。 C. 会计师 第27条 - 审计 每年,股东大会选举一家符合《审计监督法》(随时修改的)规定的国家监督的审计公司作为一年的审计师,直至下次常规股东大会结束。可以重新选举。 法定审计人拥有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和义务。 IV. 财务报告和利润分配 第28条 - 企业年度和财务报表 会计年度由董事会确定。 财务报表根据适用的法律要求和适用的会计标准编制。
第27条 - 法定预备金和利润分配 第29条 - 预备金和利润分配 股东大会将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决定账面上所显示的利润的分配。 除了法定储备金外,股东大会还可以创建其他储备金。 未在支付日期起算的五年内收取的股息将归公司所有。 第30条 - 解散和清算 第30条 - 解散和清算 公司的解散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来实现,应签署公证文书。 除非股东大会的决议将清算指定给其他人,否则由董事会执行清算。按照CO第742条及其后续规定进行清算。 在还清债务后,已解散公司的资产将按照已付金额的比例分配给股东。 V.通知 V. 通知 第31条 - 通知和公告 应通知股东的消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发送到股份登记中记录的地址,或发送到公司通知的最后一个地址,或通过在瑞士商业公报刊登。 公司的官方刊登媒介将是瑞士商业公报。
董事会第28条 - 物业换股和物业收购 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进行增资,根据2020年1月20日有关物业换股和物业收购的协议,从Thilo Brunner(Zurich的Hemberg地区)和Jörg Mettler(在Niederlenz的Hemberg地区)收购Brunner Mettler GmbH(位于苏黎世)每股1,000瑞士法郎的所有股份,总值至少为929,660瑞士法郎,以及支付926,000瑞士法郎现金。为此,贡献者共收到366股公司每股10瑞士法郎的新注册股份。 * * * * * 英文版章程为德文原文的翻译,并不具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