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 20549
13G表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修正案编号2)*
Leafly 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普通股
(证券的类别标题)
52178J303
(CUSIP号码)
2024年9月30日
(需要提交此声明的事件日期)
请选择适当的方块以指定依据此表格提交的规则:
☐ Rule 13d-1(b)
☒ 规则 13d-1(c)
☐ Rule 13d-1(d)
* | 本表格剩余部分应填写报告人对所属证券类别的初始申报,以及包含会改变之前封面页所提供的披露资讯的任何后续修正内容。 |
在本封面其余部分所需的资讯,不应被视为《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文件”,也不受该法律条款的责任限制,但应遵守该法的所有其他条款(但是, see 信息 注释).
CUSIP编号52178J303
1. |
Names of Reporting Persons
Brendan Kennedy | |||||
2. | 如果属于某个集团(请参阅说明),请勾选适当方框 (a) ☐ (b) ☐
| |||||
3. | 仅供SEC使用
| |||||
4. | 国籍或处所
美国 |
数量 受益拥有的股份 每位的 每个 报告 Person 包括: |
5. | 独立投票权
0股 | ||||
6. | 共同表决权
0 | |||||
7. | 独立表决权
0股 | |||||
8. | 共同表决权
0 |
9. |
每位申报人拥有的受益所有数量
0股 | |||||
10. | 检查第(9)行的总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参阅说明)
☐ | |||||
11. | 代表类别的百分比 第9行的金额
0.0% | |||||
12. | 报告人种类 (请参阅说明)
内部人 |
项目 1(a)。 | 发行人名称:Leafly Holdings, Inc. |
项目 1(b)。 | 发行人的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113 Cherry Street, PMb 88154, Seattle, WA 98104 |
项目2(a). | 提交者姓名:Brendan Kennedy |
项目 2(b)。 | 主要业务办公室地址或住宅地址,如无,则为: 报告人的地址和主要业务办公室为: |
4111 E. Madison St., Suite 143
Seattle, WA 98112
项目 2(c)。 | 国籍:Brendan Kennedy是美国公民。 |
项目2(d)。 | 证券类别名称:普通股 |
项目2(e)。 | CUSIP编号:52178J303 |
项目3。 | 如果本声明根据 §§240.13d-1(b) 或 240.13d-2(b) 或 (c),请勾选提交人是否为以下人士之一: |
(a) | ☐ | 根据法案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经销商; | ||
(b) | ☐ | 按照法案第3(a)(6)条(15 U.S.C.78c)的定义的银行; | ||
(c) | ☐ | 依据法案第3(a)19)条(15 U.S.C. 78c)定义的保险公司; | ||
(d) |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第8条(15 U.S.C.80a-8)注册的投资公司; 80a-8); | ||
(e) | ☐ | 按照§240.13d-1(b)(1)(ii)(F)条款的员工福利计划或慈善基金; 按照§240.13d-1(b)(ii)(G)条款的母公司或控制人; | ||
(f) | ☐ | 按照《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b)条的定义的储蓄协会(12 U.S.C.1813); 按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第3(c)(14)条的定义被排除为投资公司的教会计划(15 U.S.C.) | ||
(g) | ☐ | 根据§240.13d-1(b)(ii)(G),应当持有控股公司或控制人; §240.13d-1(b)(1)(ii)(G); | ||
(h) | ☐ | 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12 U.S.C. 1813条第3(b)款)定义的储蓄协会; | ||
(i) |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15 U.S.C.)第3(c)(14)条款规定,被排除在投资公司定义之外的教堂计划; 80a-3); | ||
(j) | ☐ | A 非美国 根据§240.13d-1(b)(1)(ii)(J)条的规定,机构; | ||
(k) | ☐ | 根据§240.13d-1(b)(1)(ii)(K)进行集团操作。 | ||
如果以「」进行申报, 非美国 根据§240.13d-1(b)(1)(ii)(J),请指定机构类型:____ |
持有有利益的金额:请参见所附的封面页上的第9项回答。因此,本修订案构成了报告人的退出申报。 | 所有权 |
提供有关发行人在第一项中确定的证券类别的总数和百分比等资料。
(a) | 持有的受益金额:请参阅报告人员的封面第9行。 |
(b) | 类别百分比:请参阅报告人员的封面第11行 |
(c) | 该人拥有股份数量为: |
(i) | 独立投票权或指定投票权:请参阅报告人员的封面第5行。 |
(ii) | 共同拥有投票权或指示投票权:请查看报告人封面第6行。 |
(iii) | 独立处置权或指示处置权:请查看报告人封面第7行。 |
(iv) | 共同处置权或指示处置权:请查看报告人封面第8行。 |
第5项。 | 持有该类股票不多于5%的所有权 |
如果本声明是为了报告截至日期本日报告人已不再持有证券类别5%以上的全部股份的事实,请查看以下☒
第6项。 | 代表他人持有超过5%的所有权 |
不适用。
第7项。 | 控股公司或控制人所报告的资产/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和分类。 |
不适用。
项目 8。 | 依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规定,这个联合申报的成员被识别并分类如下: |
不适用。
第9项。 | 解散集团通知 |
不适用。
第10项。 | 认证 |
借由在下方签名,我证明据我所知信任,上述证券并非为了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者的控制而取得,亦无意为此目的或效果而持有,且不会因为参与任何具有该目的或效果的交易而取得并持有,除了仅与根据§有关的提名活动。 240.14a-11.
签名
经合理调查且据我所知,本声明中所载之资料为真实、完整且正确。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s/ Brendan Kennedy |
Brendan Kenne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