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1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規13a-14(a)和15d-14(a)的規定,我證明
我,Spencer Neumann,特此證明:
我,Leon O. Moulder, Jr.,證明:
1. | 我已查閱這份表格10-Q季度報告 Zenas BioPharma公司.; |
2. | 在我所知情的範圍內,根據製作該報告時的情況,在該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的實質性事實而導致上述陳述在的情況下,對期間所述事項具有誤導性; |
3. | 在我所知情的範圍內,本報告中所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已充分真實地反映了所述期間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營業成果和現金流量; |
4. | 註冊人的其他證明負責人和我負責爲註冊人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中定義的那樣): |
a. | 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
b. | [根據SEC發行號33-8238/34-47986和33-8392/34-49313省略段落]; |
c. | 本報告對註冊人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進行了評估,並根據此評估,就該報告所涵蓋的期間結束時的信息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結論; |
d. | 本報告披露了在註冊人的最新財務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人的第四財務季度)期間發生的任何影響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控件和程序的重大變化,或者理性上可能會影響註冊人內部財務報告控件和程序的變化; |
5. | 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本人已根據最近一次對內部財務報告管控進行的評估,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或執行相等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
a. | 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種缺陷和弱點有可能對本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並且 |
b. | 有關本註冊人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在試圖影響本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詐問題已在本登記人的最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中揭示。 |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通過: | /s/ Leon O. Moulder, Jr. | |
| | 姓名: | Leon O. Moulder,Jr。 |
| | 標題: | 首席執行官 |
| | | 簽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