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roc-20240930xex32d1.htm EX-32.1

展示32.1

CEO憑證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納

2002年薩班尼斯-豪利法案906條款

有關Archrock,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季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及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Form 10-Q,公司首席執行官D. Bradley Childers,特此依據18 U.S.C.第1350條,並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的第906條,證明在其知識範圍內: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的要求;並

2.報告中所含資訊正確全面地呈現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s/ D. Bradley Childers

姓名:  D. Bradley Childers

職稱: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已向公司提供了根據第906條要求的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或其他可以驗證、確認或採納出現在第906條要求的此書面聲明的電子版本中以打字形式的簽名的文件,並將由公司保存並在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