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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名稱
Cowen and Company, LLC
上述個體的IRS識別號碼(僅限於實體)
38-3698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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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果屬於一個群體的成員,請勾選適當的框。
(a) [ ]
(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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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僅供SEC使用 | ||
4 |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特拉華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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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報告人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持有 | 5 |
獨立表決權
1,373,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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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共同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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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獨立處置權
1,373,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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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共同處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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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個報告人受益擁有的累計金額
1,373,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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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如果第(9)行的總金額不包括某些股份,請在複選框中劃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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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9)行中金額所代表的類別比例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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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報告人類型
經紀商-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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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報人的有益所有權僅由1,373,919股普通股組成,這些股票可以通過行使由申報人擁有的購買普通股的權證而獲得("權證")。上述百分比是基於(i)發行人在其招股書中報告的16,065,257股已公開普通股,該招股書作爲其註冊聲明(No. 333-281452)的一部分提交,該招股書於2024年10月3日提交,並加上(ii)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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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a)項。 |
發行人名稱:
CXApp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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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b)項。 |
發行人主經營辦公地址:
FOUR PALO ALTO SQUARE
套房200 3000 EL CAMINO REAL PALO ALTO, CA, 94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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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a)項。 |
申報人姓名:
Cowen and Company,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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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b)項。 |
主要營業場所或居所地址(如果沒有主要營業場所):
599 Lexington Ave.
紐約,NY 1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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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2(c)。 |
公民身份:
特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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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2(d)。 |
證券類別:
普通A類股票,面值$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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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2(e)。 |
CUSIP編號:
23248B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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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項。 | 如果此聲明根據240.13d-1(b),或者13d-2(b)或(c)條文件,請勾選該申報人是否爲: | |
(a)
[X] |
在《證券交易法》(15 USC 78c)第15條下注冊的券商或交易商; | |
(b)
[ ] |
在《證券交易法》(15 USC 78c)第3(a)(6)條下定義的銀行; | |
(c)
[ ] |
法案3(a)(19)條規定的保險公司(15 U.S.C.78c); | |
(d)
[ ] |
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15 USC 80a-8)第8條註冊的投資公司; | |
(e)
[ ] |
根據240.13d-1(b)(1)(ii)(E)條款的投資顧問; | |
(f)
[ ] |
根據240.13d-1(b)(1)(ii)(F)條款的員工福利計劃或捐贈基金; | |
(g)
[ ] |
根據240.13d-1(b)(1)(ii)(G)的規定,作爲母公司持股或控制人; | |
(h)
[ ] |
根據聯邦存款保險法第3(b)條定義的儲蓄協會(12美國 Code 1813); | |
(i)
[ ] |
根據投資公司法案第3(c)(14)條(15 U.S.C. 80a-3)的規定,被排除在投資公司的定義之外的教堂計劃; | |
(j)
[ ] |
根據240.13d-1(b)(1)(ii)(J)的規定,作爲非美國機構; | |
(k)
[ ] |
根據240.13d-1(b)(1)(ii)(K)的規定,作爲一組。如果根據240.13d-1(b)(1)(ii)(J)的規定作爲非美國機構,則請指定機構類型: | |
第4項。 | 持有情況 | |
報告人的受益所有權僅包括1,373,919股普通股,可通過行使所持普通股認股權證("Warrants")獲得。報告人持有的認股權證的行使價格爲每股11.50美元,並且目前可行使。上述百分比基於以下內容:(i) 截至2024年10月1日作爲已發行普通股的16065257股,取自注冊聲明(No. 333-281452)的招股說明書中報告的發行人,該招股說明書於2024年10月3日提交,以及(ii) 認股權證。 | ||
(a) 擁有受益的數量: | ||
1,373,919 | ||
(b) 類別佔比: | ||
7.9% | ||
(c) 擁有的股票數: | ||
(i)獨立行使表決權或指示表決權: | ||
1,373,919 | ||
(ii)共同行使表決權或指示表決權: | ||
(iii)獨立行使處分權或指示處分權: | ||
1,373,919 | ||
(iv)共同行使處分權或指示處分權: | ||
第5項 |
持有某一類股份不超過5%的所有權:
如果此聲明是被提交以報告事實,即截至本日申報人不再持有五個百分點以上的證券類別的有利擁有人,則勾選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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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6。 |
代表他人持有超過5%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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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7。 |
子公司的識別和分類收購持有母公司的報告股份的子公司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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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8。 |
團體成員的鑑定和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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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解散通知。 |
解散團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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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10. |
認證:
簽名即表示本人保證,據本人所知,上述證券是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獲得和持有的,不是爲了改變或影響證券發行人的控制權或是與此目的相關的收購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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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2日 |
Cowen和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通過:
/s/ 約翰·霍姆斯
姓名:
John Holmes
標題:
首席運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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