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 13G 1 cxai_111224.htm COWEN AND COMPANY, LLC cxai_111224.htm
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13G表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
CXApp公司。
(發行人名稱)
2024年5月30日,本公司董事會 (董事會 「Board」) 得出結論,因公司對未經審計的 cornellus互惠通瀏覽器共享的連續財務報表 (簡稱「原始業績」)關於未行使普通股認 股證所涉及的財務報表是錯誤的,因此不再 可信。展示在2013年9月30日的原始10-Q。 檢查公司於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報告的時 候,公司就確定了關於業務組合中於2022年 9月22日完成的關於普通股認股證的業務組合 (稱爲「認股證」)。根據2013年9月19日 簽訂的股份服務協議(「SSA 協議」)的條款 根據SSA協議,通過發行權利(「權利」) 達成觸發事件,SSA協議本公司提交 的8-K文件,日期爲2013年9月19日。在認股證 形式第3(b)(i)條下,權利構成一種攤薄發 行,因此要求公司降低認股證的每股行使價 格,並在同等比例的情況下增加認股證的發 行量
(證券種類名稱)
23248B109
(CUSIP編號)
2024年9月30日
(要求提交此聲明的事件日期)
在適用的選框中選中該規定,以指定根據該規定提交此表格:
[X] Rule 13d-1(b)
[   ] Rule 13d-1(c)
[   ] Rule 13d-1(d)
* 對於報告人對所涉及的證券類別的首次提交形式以及包含可更改前一負責任聲明中所提供的披露信息的任何後續修正,本封面頁的其餘部分應填寫完整。
* 本封面頁其餘所需的信息不應視爲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法案」)第18條的「備案」或因此而受到該法案的其他規定的責任,但應受到該法案的所有其他規定的規範(但請參閱說明)。
CUSIP編號:23248B109
       
1
報告人名稱
Cowen and Company, LLC
上述個體的IRS識別號碼(僅限於實體)
38-3698933
2
如果屬於一個群體的成員,請勾選適當的框。
(a) [   ]
(b) [   ]
3 僅供SEC使用
4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特拉華州
每位報告人擁有的受益股份數量 持有 5
獨立表決權
1,373,919 *
6
共同表決權
7
獨立處置權
1,373,919 *
8
共同處置權
9
每個報告人受益擁有的累計金額
1,373,919 *
10
如果第(9)行的總金額不包括某些股份,請在複選框中劃勾
[   ]
11
第(9)行中金額所代表的類別比例
7.9%
12
報告人類型
經紀商-經銷商
* 申報人的有益所有權僅由1,373,919股普通股組成,這些股票可以通過行使由申報人擁有的購買普通股的權證而獲得("權證")。上述百分比是基於(i)發行人在其招股書中報告的16,065,257股已公開普通股,該招股書作爲其註冊聲明(No. 333-281452)的一部分提交,該招股書於2024年10月3日提交,並加上(ii)權證。
CUSIP編號:23248B109
第1(a)項。 發行人名稱:
CXApp 公司
第1(b)項。 發行人主經營辦公地址:
FOUR PALO ALTO SQUARE
套房200
3000 EL CAMINO REAL
PALO ALTO, CA, 94306
第2(a)項。 申報人姓名:
Cowen and Company, LLC
第2(b)項。 主要營業場所或居所地址(如果沒有主要營業場所):
599 Lexington Ave.
紐約,NY 10022
項目2(c)。 公民身份:
特拉華
項目2(d)。 證券類別:
普通A類股票,面值$0.0001
項目2(e)。 CUSIP編號:
23248B109
第3項。 如果此聲明根據240.13d-1(b),或者13d-2(b)或(c)條文件,請勾選該申報人是否爲:
(a)
[X]
在《證券交易法》(15 USC 78c)第15條下注冊的券商或交易商;
(b)
[ ]
在《證券交易法》(15 USC 78c)第3(a)(6)條下定義的銀行;
(c)
[ ]
法案3(a)(19)條規定的保險公司(15 U.S.C.78c);
(d)
[ ]
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15 USC 80a-8)第8條註冊的投資公司;
(e)
[ ]
根據240.13d-1(b)(1)(ii)(E)條款的投資顧問;
(f)
[ ]
根據240.13d-1(b)(1)(ii)(F)條款的員工福利計劃或捐贈基金;
(g)
[ ]
根據240.13d-1(b)(1)(ii)(G)的規定,作爲母公司持股或控制人;
(h)
[ ]
根據聯邦存款保險法第3(b)條定義的儲蓄協會(12美國 Code 1813);
(i)
[ ]
根據投資公司法案第3(c)(14)條(15 U.S.C. 80a-3)的規定,被排除在投資公司的定義之外的教堂計劃;
(j)
[ ]
根據240.13d-1(b)(1)(ii)(J)的規定,作爲非美國機構;
(k)
[ ]
根據240.13d-1(b)(1)(ii)(K)的規定,作爲一組。如果根據240.13d-1(b)(1)(ii)(J)的規定作爲非美國機構,則請指定機構類型:
第4項。 持有情況
報告人的受益所有權僅包括1,373,919股普通股,可通過行使所持普通股認股權證("Warrants")獲得。報告人持有的認股權證的行使價格爲每股11.50美元,並且目前可行使。上述百分比基於以下內容:(i) 截至2024年10月1日作爲已發行普通股的16065257股,取自注冊聲明(No. 333-281452)的招股說明書中報告的發行人,該招股說明書於2024年10月3日提交,以及(ii) 認股權證。
(a) 擁有受益的數量:
1,373,919
(b) 類別佔比:
7.9%
(c) 擁有的股票數:
(i)獨立行使表決權或指示表決權:
1,373,919
(ii)共同行使表決權或指示表決權:
(iii)獨立行使處分權或指示處分權:
1,373,919
(iv)共同行使處分權或指示處分權:
第5項 持有某一類股份不超過5%的所有權:
如果此聲明是被提交以報告事實,即截至本日申報人不再持有五個百分點以上的證券類別的有利擁有人,則勾選以下 [ ]。
項目6。 代表他人持有超過5%的所有權:
項目7。 子公司的識別和分類收購持有母公司的報告股份的子公司是:
項目8。 團體成員的鑑定和分類:
組解散通知。 解散團體的通知:
項目 10. 認證:
簽名即表示本人保證,據本人所知,上述證券是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獲得和持有的,不是爲了改變或影響證券發行人的控制權或是與此目的相關的收購或交易。
CUSIP編號:23248B109
簽名
經過合理查詢並據我所知和信仰,我證明在本聲明中所述的信息屬實、完整和正確。
2024年11月12日
Cowen和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通過:
/s/ 約翰·霍姆斯
姓名:
John Holmes
標題:
首席運營官
注意:故意的虛假陳述或遺漏事實構成聯邦刑事違法行爲(參見18 U.S.C.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