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美国协会第十八条第 1350 条的认证
根据 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906 条通过
有关 Aemetis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截至截止期间表格 10-Q 的季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我、本公司行政总裁埃里克·麦卡菲根据《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 906 条通过的《U.S.C. 1350 条》第 18 条,根据《2002 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 906 条通过的规定向证明:
(1) |
本报告完全符合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3 (a) 或 15 (d) 条的规定;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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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都公平地呈现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结果。 |
由: | /s/ 埃里克 ·A· 麦卡菲 | |
埃里克 ·A· 麦卡菲 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 |
日期: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