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1.2
首席財務官認證
我, Eric Olson,證明:
1. 我已審閱SINTX Technologies公司的這份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2. 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材料,以使所述陳述不會因發佈業務時的情況而變得誤導,在覆蓋本報告的時間內;
3. 根據我的知識,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以及本報告中提供的時段內竭力反映了報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4.我和註冊者的其他覈准官員共同負責建立和維持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定義見於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定義見於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
(a)我們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使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得以設計,以確保有關報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由其他實體內的其他人知曉,特別是在這個期間內;
(b)我們設計了這樣的內部控制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使這樣的內部控制程序得以設計,以便提供合理的保證,以便按照公認會計原則準備面向外部目的的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
(c)我們評估了報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關於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以便根據這樣的評估,覆蓋本報告的期末; 和
(d)我們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報告人最近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報告人內部控制變化(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報告人的第四財政季度),該變化對報告人的內部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者有合理的可能性影響報告人的內部控制;和
5.本公司的另一認證官員和我根據我們最新的內部控制評估,向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同等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內部控制設計或運作中的重要弱點,這些缺陷或弱點可能會對註冊者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和
任何管理層或其他在註冊公司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員工涉及的不論大小的欺詐行爲都需披露。
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 作者: | Eric Olson |
Eric Olson | ||
首席執行官兼首席財務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