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基本報表32.1
西北天然氣公司
根據第906節的證書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
下面簽署的DAVID H. ANDERSON首席執行官和RAYMOND KASZUBA III首席財務官,西北天然氣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此證明:
1.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10-Q表格(以下簡稱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第13(a)或第15(d)節的證券交易法的要求;並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進行了公平呈現。
特此證明,我們下面簽署的每個人已經導致這份文件於2024年11月1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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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大衛·H·安德森 | |
大衛·H·安德森 | |
首席執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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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雷蒙德·卡茲巴三世 | |
雷蒙德·卡茲巴三世 | |
高級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 | |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規定,要求提供的這份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西北天然氣公司,並將由西北天然氣公司保留,並在證券及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