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证明
18 U.S.C. SECTION 1350
由添加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富达D & D银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10-Q,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报告”),我,萨尔瓦托雷·R·德弗朗切斯科(Salvatore R. DeFrancesco, Jr.),公司财政主管和首席财务官,依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所新增的18 U.S.C. §1350,特此证明: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
2. |
据我所知,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作者: |
/s/ 萨尔瓦托雷·R·德弗朗西斯科(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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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尔瓦托雷·R·德弗朗西斯科(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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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主管及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