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 STRAUSS & CO CA false 0000094845 0000094845 2024-11-08 2024-11-08

 

 

美國

證券和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 20549

 

 

表格 8-K

 

 

目前的報告

依據第13或15(d)條款

證券交易所法案

報告日期(最早報告事項日期):2024年11月8日

 

 

李維斯特拉斯公司

(根據其章程規定的註冊人準確名稱)

 

 

 

特拉華州   001-06631   94-0905160

(註冊地或其他司法管轄區)

(委員會文件號碼)

 

(委員會

文件號)

 

(IRS僱主

唯一識別號碼)

1155電池街

舊金山, 加利福尼亞 94111

(總部地址,包括郵政編碼)

(415) 501-6000

(註冊人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如果認購證券 8-K表格 提交本文件旨在同時滿足註冊人根據以下任何規定的申報義務:

 

根據證券法規則425條的書面通信(17 CFR 230.425)。

 

根據要求獲取相關資料 規則14a-12 根據《交易所法》(17 CFR 240.14a-12)

 

根據交易所法(17 CFR)進行前期溝通 根據的溝通 規則 14d-2(b) 根據交易所法(17 CFR 交易所法案240.14d-2(b))

 

開幕前 根據的溝通 規則13e-4(c) 根據交易所法 (17 CFR 依據交易所法240.13e-4(c)進行通信事項

每個交易所的名稱

 

每一類的名稱

 

交易

符號: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1

ANNX

普通A類股,每股面值0.001美元   李維斯   紐約證券交易所

在規則405下定義爲新興增長型公司的情況請打勾 (《1933年證券法》第230.405章規則或本章規則) 12b-2請勾選是否爲創業板企業,即根據證券法1933年規則405條(本章第230.405條)或證券交易法1934年規則12b-2條(本章第240.12b-2條)中的定義(§240.12b-2 本章

新興成長企業

如果是新興成長企業,請在複選框中指明是否選擇不使用延長過渡期來符合根據《證券交易法》第13(a)條規定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

 

 

 


項目 1.01。

簽訂重要最終協議。

2024 年 11 月 8 日,Levi Strauss & Co.(「公司」)、Levi Strauss & Co.(加拿大)有限公司(「LS Canada」)和該公司的某些其他子公司簽訂了第二份經修訂和重述的信貸協議(「修正案」)的第八項修正案,北卡羅來納州摩根大通銀行作爲行政代理人(「行政代理人」),摩根大通銀行北卡羅來納州多倫多分行作爲多幣種管理代理人(連同行政代理人,即 「代理人」),貸款人其當事方,該協議修訂了截至2017年5月23日的經該某些第1號修正案修訂的現有第二份經修訂和重述的信貸協議適用於截至2018年10月23日的第二份經修訂和重述的信貸協議、截至2021年1月5日的某些第2號修正案、截至2021年7月22日的某些第3號修正案、截至2021年9月20日的某些第4號修正案、截至2022年11月22日的某些第5號修正案、截至2023年3月22日的某些第6號修正案和豁免以及某些第7號修正案,截止日期爲2024年4月15日(經修訂的 「現有信貸協議」,以及經修正案進一步修訂的 「重述信貸協議」)由本公司、LS Canada、其其他子公司、代理人、其貸款方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和安排方共同撰寫。

重述的信貸協議修改了現有信貸協議的某些條款,其中包括(i)將協議期限延長至2029年11月,以及(ii)重置1.5億美元的摺疊式期權,允許將可用承付款總額增加至1.15億美元。

現有信貸協議的其他條款,如我們的年度表格報告中所述 10-K 2024年1月25日提交(包括但不限於擔保和擔保、契約、違約事件),並未因重述信貸協議而發生實質性變化,仍然完全有效。

上述內容並不構成重述信貸協議條款的完整摘要,僅提及管理文件的全文,該文件作爲本最新表格報告的附錄10.1提交 8-K 並以引用方式納入。

 

第 2.03 項。

設立直接財務義務或根據直接財務義務承擔的義務 不平衡 註冊人的表格安排。

本最新表格報告第 1.01 項中包含的信息 8-K 以引用方式納入此處。

 

項目 9.01。

財務報表和附錄

(d) 展品。

 

10.1    本公司、LS Canada、公司當事方的某些其他子公司、代理人以及其他金融機構、代理人和安排方之間於2024年11月8日生效的第二份經修訂和重述的信貸協議的第8號修正案。
104    封面交互式數據文件(嵌入在內聯 XBRL 文檔中)。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註冊公司已命令代表本人簽署本報告,由此授權。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李維斯特拉斯公司
    簽字:  

/s/ DAVID JEDRZEJEK

    名稱:   David Jedrzejek
    職位:   高級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