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首席執行官和信安金融主管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美國刑法》第1350條的認證
根據Korro Bio,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10-Q(「報告」)以及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相關文件,簽名人特此根據美國法典第18條第1350節證明,最好的知識如下:
/s/ Ram Aiyar(中文名:拉姆·艾亞爾) |
Ram Aiyar |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簽名:/s/ Ian Lee |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Vineet Agarwal |
Vineet Agarwal |
首席財務官 |
(信安金融及會計主管) |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本認證附隨於其相關的Form 10-Q,不視爲已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不得被納入Korro Bio, Inc.根據1933年證券法及其修正案或交易法(無論是在Form 10-Q日期之前還是之後所做的)中的任何文件引用,無論該文件中包含任何一般的合併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