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axti-20240930xex31d1.htm EX-31.1

展览31.1

根据

18 U.S.C.规则13a-14(a)/15d-14(a)

根据

《2002年散户保护法》第302条的规定

我,Morris S. Young,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AXt公司的这份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需要披露的重要事实,以致于所述内容在发布时,在所述情况下不会误导关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时期;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全面准确呈现了注册者截至本报告期间以及其中阐明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注册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设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则13a-15(f)和15d-fr-15(f)所定义),并且:

(a)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针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内部控制被设计,以便根据通用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对财务报告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并根据这些评估,就根据本报告涵盖期间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的结论;

(d)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发生的有关注册人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已经或者可能会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且

5.基于我们对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b)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由:

/s/ MORRIS S. YOUNG

Morris S. Young

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