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axti-20240930xex31d2.htm EX-31.2

展覽品 31.2

根據

18 U.S.C. 規則 13a-14(a)/15d-14(a)

根據

《2002年散戶保護法》第302條的規定

我,Gary L. Fischer,證明:

1.我已經審核了AXt,Inc.的第二季度10-Q表格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需要披露的重要事實,以致於所述內容在發佈時,在所述情況下不會誤導關於本報告所涵蓋的時期;

3.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全面準確呈現了註冊者截至本報告期間以及其中闡明的期間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4.註冊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設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規則13a-15(f)和15d-fr-15(f)所定義),並且:

(a)設計將謝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通過其他人在編制本報告期間內向我們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根據通用會計準則的要求,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就外部用途編制財務報表的可靠性提供合理保證。

(c)評估了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並根據這些評估,就根據本報告涵蓋期間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報告中提出了我們的結論;

(d)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內發生的有關注冊人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化,該變化已經或者可能會對註冊人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重大影響;且

5.基於我們對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最新評估,註冊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已向註冊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相同職能的人員)披露了:

(a)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種缺陷和弱點有可能對本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並且

(b)有關本註冊人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在試圖影響本註冊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詐問題已在本登記人的最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中揭示。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由:

/s/ GARY L. FISCHER

Gary L. Fischer

首席財務官和

公司秘書

(財務總監)

首席會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