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2
根據
18 U.S.C.第1350章
根據
此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Qwest並由Qwest保留,並將根據要求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提供。
關於AXt公司關於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報告,根據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第10-Q表格(「報告」),我,公司首席財務官兼公司秘書Gary L. Fischer,根據《18 U.S.C.第1350節》,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特此鄭重聲明,據我所知: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規定(15 U.S.C. 78m);並
(2) 報告中所含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由: | /s/ GARY L. FISCHER |
| | Gary L. Fischer |
| | 首席財務官和 |
| | 公司秘書 |
| | (財務總監) |
| | 首席會計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