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報表31.2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規13a-14(a)和15d-14(a)的規定,進行認證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的採納
我,Joy Mbanugo,證明:
1. 我已經審查了CXApp Inc.的第十表格-Q季度報告;
2.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陳述的重大事實,或者遺漏了必要的重要事實,使其陳述的語句,在所陳述的情況下,不會誤導期間覆蓋本報告;
3.根據我的知識,附在本報告中的財務報表、基本報表以及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方面,都公平地展示了該註冊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情況,覆蓋了本報告呈現的期間;
4. 登記公司的其他認證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件和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中所定義)並負責報告的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f)和15d-15(f)中定義)
(a) 依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在準備本報告期間,他人能向我們披露關於註冊者及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 依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導致這些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依照普遍公認的會計準則爲外部目的編制財務報表;
(c) 評估了註冊者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此評估結果,闡述了有關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涵蓋的期間結束時;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註冊者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發生的任何變化,這些變化發生在註冊者最近的會計季度內(如果是年度報告,則是註冊者的第四個會計季度),這些變化對註冊者內部財務報告的控制產生了重大影響,或者可能會對其產生重大影響;
5.註冊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經根據我們對財務報表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註冊公司的核數師和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同等職能的人)披露了: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在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設計或控制中可能會對註冊者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產生不利影響的要點及主要缺陷;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註冊者內部財務報告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涉及實質性的,均應披露。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s/ Joy Mbanugo | |
Joy Mbanugo | |
首席財務官 | |
(信安金融財務負責人和財務會計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