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
根据第13a-14和15d-14条规定
根据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
我,David J. Lee,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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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已审查WEBTOON 娱乐公司之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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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不实之陈述或者遗漏任何必要之事实,以使上述陈述在其作出时不论当时情况如何,对本报告所涵盖之时期而言不具有误导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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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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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和申报人的其他证明人应对建立和维护对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负责(根据交易所法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并且已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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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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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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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根据此次评估,我们对报告期结束时的申报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做出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呈现了我们对申报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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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在本报告中披露注册人最近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中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内,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所发生的任何变更,该变更已实质影响或合理可能实质影响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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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与我已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及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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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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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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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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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大卫·李 |
名字:大卫·李 |
职称:财务长及首席控制项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