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1.1
SURGEPAYS, INC. 10-Q 表格
截至 本季度結束 2024年9月30日
首席執行官認證
根據 根據採納的 18 U.S.C. 第1350條款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302條款
我, 首席執行官 Kevin Brian Cox,證明:
1. | 我已審閱了SurgePays, Inc.(申報人)的第10-Q表格報告; | ||
2. | 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未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重大事實,使得這些陳述在制定時照著的情況下,在這份報告涉及的時期內變得具有誤導性; | ||
3. | 根據我的了解,包括在本季度報告中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展示了申報人截至本報告日期和在本報告期間內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 | ||
4. | 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定義見《交易所法案》13a-15(e)和15d-15(e))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定義見《交易所法案》13a-15(f)和15d-15(f))供申報人使用; | ||
a. | 設計了這些揭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的監督下導致這些揭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其他人在編製本報告期間,特別是在我被告知申報人相關重要信息的期間,讓我知道; | ||
b. | 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按照普遍會計原則,在外部目的下提供關於財務報告的可靠保證和財務報表的準備; | ||
c. | 評估了申報人的揭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該評估結果,在本報告中闡述了我對揭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作為本報告涵蓋期間結束時的內容; | ||
d. |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發生在本申報人當前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申報人的第四財政季度)的影響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的任何變化,該變化對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重大影響,或有合理可能對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重大影響; | ||
5. | 我根據我最近的評估,向登記人的稽核員和登記人的董事會稽核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透露; | ||
a. | 所有重大缺陷和內部控制設計或操作上的重大弱點,這些缺陷或弱點有合理可能危害登記人記錄、處理、概括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以及 |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登記人內部控制中擔任重要角色的員工的欺詐,無論其大小; |
2024年11月12日 | Kevin Brian Cox |
Kevin Brian Cox | |
首席執行官 | |
(主要 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