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件32.2
根据《萨班斯-欧克斯法案》第18 USC 1350条款的认证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在与豪利锂公司关于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Form 10-Q的季度报告("报告")相关的事项,根据本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我,豪利锂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迈克尔·怀特,根据18 U.S.C.第1350节以及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采纳,证明在我所知的情况下:
1.报告完全符合《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节的要求,经修订;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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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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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 /s/ 迈克尔·怀特 | |
姓名: | 迈克尔·怀特 | |
标题: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信安金融财务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