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321-10q_2023q3.htm EX-32.1 文件

附件32.1
根據《薩班斯-歐克斯法案》第18 USC 1350條款的認證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豪利鋰公司提交的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報告(即「報告」),截止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在此,我,公司首席執行官Keith D. Phillips,根據《刑法》第1350條以及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聲明,保證據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修改後的《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且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By:/s/ Keith D. Phillips
姓名:Keith D. Phillips
標題: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簽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