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览32.1
根据《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定期财务报告》获得认证
根据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证明书
2002年萨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条款
关于Acumen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根据今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Daniel O’Connell,根据《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2.报告中所包含的内容,确实地呈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并在所有重要方面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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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由: | /s/ 丹尼尔·奥康奈尔 |
| | 丹尼尔·奥康奈尔 |
| |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