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1
根據《證券交易所提出的定期財務報告》獲得認證
根據採用的18 U.S.C.第1350條證明書
2002年薩班尼-豪利法案第906條款
關於Acumen Pharmaceuticals,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根據今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以下簡稱“報告”),我,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Daniel O’Connell,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用的18 U.S.C.第1350條,據我所知: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並
2.報告中所包含的內容,確實地呈現了公司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並在所有重要方面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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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由: | /s/ 丹尼爾·奧康奈爾 |
| | 丹尼爾·奧康奈爾 |
| | 首席執行官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