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附录32.2
依据认证
根据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有关Shift4 Payments, Inc.(下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期的第10-Q表格,现已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季度报告(下称“报告”),我根据《18 U.S.C. § 1350》以及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加以采纳的规定,证明: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节的要求。
(2)报告中所包含的资讯,在所有重要领域都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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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By: | /s/ Nancy Disman |
| | Nancy Disman |
| | 财务长 |
| | (信安金融财务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