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2.1
依據認證
根據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有關Shift4 Payments, 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第10-Q表格季報》,本人在此證明根據18 U.S.C. § 1350,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規定,說明:
(1)本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節的要求。
(2)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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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By: | /s/ Jared Isaacman |
| | Jared Isaacman |
| | 首席執行官 |
| | (首席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