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innovative_ex31-1.htm EXHIBIT 31.1

 

展品31.1

 

认证

 

我,Harrison Gross,证明:

 

1. 我已审阅Innovative Eyewear, Inc.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了解,在此报告涵盖的期间内,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实质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以使所作的陈述,在制定这些陈述的情况下,不对此报告涵盖的期间产生误导性;
   
3.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基本上全面准确地反映了登记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截至报告中所述的期间;
   
4. 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的),并已:

 

  a) 设计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本报告准备期间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通知我们;
     
  b) 设计了这种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种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以便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合理的保证,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为外部目的编制;
     
  c) 评估了登记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此报告中阐述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此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的结束;并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者最近财政季度(就季度报告而言,在登记者的第四个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影响重大或有可能对登记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的变化;

 

5. 我和登记人的其他证明官员在最近一次对内部控制的评估基础上,向登记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类似职能的人披露了:

 

  (a) 影响登记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设计或运作中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并
     
  (b) 涉及管理层或在登记人的内部控制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其他雇员的任何欺诈,无论是否构成实质性;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By: /s/ Harrison Gross
    Harrison Gross
    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